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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的通知
2017-12-28 16:31  

直属分党委、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定于2017年12月29日下午14:20在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暨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

二、会议议程

(一)中心组领学

1.习近平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将改革推向深入(胡其云领学)

2.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孙兴林领学)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金辉领学)

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的通知(金辉领学)

(二)胡其云、周晓隆、唐晓武、张明、程师苏以“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为主题,并联系学校的未来发展进行讨论发言。

(三)党委书记罗兆好作主题宣讲。

三、中心组自学内容

1.习近平在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强调铭记党的奋斗历程时刻不忘初心担当党的崇高使命矢志永远奋斗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洁自律准则》

4.在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会上的讲话

5.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要求: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6.新思想: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

7.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四、主持人

党委书记罗兆好

五、参会人员

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各党总支书记,各二级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正科级以上人员

六、有关事项

1.请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代他人参会,如有特殊情况确须请假的,需履行请假手续(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于12月29日上午前,将请假人员名单报送宣传部,由宣传部报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2.请各党总支每次会后一周内将支部学习情况及安排表等相关纸质盖章及电子版版材料报送至宣传部410办公室,联系人:沈婉婉,邮箱:1102182057@qq.com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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