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属分党委、各党总支、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落实学校党委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8年安徽省“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推荐工作的通知》《合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文明创建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广大教职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育向上向善、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与和谐,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构建和谐幸福校园贡献力量。
二、评选范围
学校全部教职工家庭。
三、评选标准
1、遵纪守法、热心公益
(1)家庭成员爱国爱家,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恪守师德;
(2)家庭成员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教职工志愿者活动;
(3)热心奉献,帮助、资助贫困家庭(失学儿童)或积极参加公益捐助活动。
2、学习进取、爱岗敬业
(1)家庭成员学习努力,崇尚文化,无失学儿童;
(2)家庭成员工作积极,爱岗敬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3)有一位以上家庭成员获单位及以上先进荣誉称号。
(4)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文明创建系列活动。
3、家庭和睦、团结邻里
(1)家庭内民主和睦,男女平等,夫妻双方互敬互爱,共同管理、承担家庭事务;
(2)家庭成员团结邻里,关爱儿童,无虐待老人、儿童、歧视妇女现象;
(3)家庭成员尊老敬老事迹突出,受到教职工公认。
4、移风易俗、身清气正
(1)家庭成员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2)家庭成员信奉科学,不迷信,无参与赌博、涉黄、吸毒;
(3)家庭重视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孩子品德良好,行为端正;
5、讲究卫生、保护环境
(1)居家清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家庭成员有良好的个人习惯;
(2)家庭成员自觉爱护环境,无毁绿行为;
(3)家庭成员倡导健康消费,勤俭持家,不铺张浪费;
(4)家庭成员积极参加义务劳动,美化绿化庭院。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美好家庭评选资格
(1)有严重经济、刑事等案件的。
(2)本年度内家庭成员中受行政处罚、党纪处分或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3)夫妻关系不融洽、婆媳(翁婿)关系不和、邻里关系紧张,吵闹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
(4)生活格调低下,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的。
四、评选办法:
1、评选以分工会为单位,评选工作在直属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进行,成立由党政工领导、党总支委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对照评选标准,推荐出大家心目中公认的最美家庭,每个分工会推荐2名“最美家庭”候选名单。
2、依据各分工会推荐 “最美家庭”候选名单上报校文明办,通过“最美家庭”材料进行网上公示,文明办、学校工会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确定5名2018年度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最美家庭”,其他推荐家庭为“模范家庭”称号,报学校党委研究审批。
3、学校将分别对“最美家庭”给予1000元奖励、对“模范家庭”给予500元奖励并颁发奖牌予以表彰。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把“最美家庭”评选工作作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视群众评议和舆论监督,让评选结果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
2、夫妻双方都在我校工作的,以女方所在工会为主参与评选。
3、被推荐家庭下载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1)并认真撰写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
4、各分工会于6月15日前将推荐表(A4纸打印一份),提供2张JPG格式图片(大小为2M以上,不小2000像素),每张图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直属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405办公室,事迹材料及推荐表的电子文档及照片以单位+名称命名包发送至:1044848012@qq.com。联系人:敬涓,联系电话:82364265。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