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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4-05 14:57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新闻宣传工作,提高新闻报道质量,充分展示校园新闻宣传年度工作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效应,推动学校宣传思想事业发展,为学校改革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舆论氛围,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宣传报道奖励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18年度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

1、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设2名,分别按1000元标准进行奖励。

2、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各二级学院、各处室单位。

3、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主要依据各评选单位本年度在宣传工作的组织开展中做出的努力和成绩,在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加以评定。宣传稿件的数量是重要的评定因素,其中在学校校园网(学院新闻、部门动态)发布的稿件按每篇2分计算,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3分计算,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5分计算,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宣传报道按每篇10分计算。

二、“年度好新闻”的评选

1、参评稿件要求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校校园网(学院新闻、部门动态)和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网站发布以及其它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新闻稿件。

2、参评稿件须为原创作品。

3、参评稿件要求主题鲜明,事实准确,具有较强的宣传影响效应。新闻要素完整,语言文字通畅、精炼。

4、奖项设置。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按400元、300元、200元、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评选程序及其它

1、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由各单位提出申请,并附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总结至少需包含2018年新闻报道数量、年度新闻工作亮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

2、“年度好新闻”的参评作品由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推荐。各二级学院推荐参评稿件的数量不超过5篇,其它各部门推荐参评稿件的数量不超过3篇。

3、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相关材料请于2019年4月15日前以“单位名称+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单位名称+年度好新闻稿件”的方式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294628864@qq.com。

4、学校组织评委进行评审。

5、学校批准后,对评定的宣传报道工作先进集体和“年度好新闻”作品给予奖励,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联系人:朱鹏飞82364265,15928762348。

中共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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