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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若干规定
2017-06-30 10:43  

合肥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坚定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视察安徽、视察合肥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根据中央要求和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若干规定》(皖发〔2016〕5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新发展,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具有丰富的时代内容和思想内涵,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方法论意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围绕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提出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涉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各个环节,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形成了一个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基础;是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进一步提高全党理论素养的内在要求;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更好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全党全国人民奋进斗志和创造热情的动力之源。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牢固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全市各项事业沿着党中央确定的正确方向前进。

第三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领导带头,实现全面覆盖。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学习上深一步、认识上高一筹、实践上先一着,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推动党员学习全覆盖。

(二)坚持深研细读,领会核心要义。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使命学、带着问题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坚持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深入理解和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科学思想方法,切实增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

(三)坚持全面系统,力求融会贯通。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个相互贯通、有机统一的科学思想体系来把握,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四)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聚焦问题思考,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找指针、找方法、找路径,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的能力。

(五)坚持知行统一,务求取得实效。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实际,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成果体现在政治能力的提高上、主观世界的改造上、领导水平的提升上,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应当紧密结合合肥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务求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头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当好全省改革发展排头兵,加快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奋力开创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建设新局面,确保在全国提前、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打造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升级版,深化“调转促”、“放管服”改革,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财政金融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党的群团改革等,争当击楫中流的改革先锋;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法治合肥建设,健全完善党委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城市;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不断强化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的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视察合肥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创新发展,下好创新先手棋,加快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全国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完善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高水平建设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全域打造美丽合肥;

(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深化合肥“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建设;

(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提升合肥都市区国际化水平,倾力打造精品城市,积极创建国家级滨湖新区,全面推进市县“多规合一”,推进全国城市设计示范城市建设,大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高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发展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第二章 深入学习领会

第五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到应学必学、应学尽学、应学立学,中央明确传达范围的,按照规定范围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文公开发表的,各级党组织应当及时布置安排学习;以新闻报道形式摘发重要讲话要点的,应当及时学习。

第六条各级党委(党组)采用全会、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领导干部集中培训等形式进行学习。

市委常委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必修课。市委常委、其他市领导和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入学习思考,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各级领导干部外出调学归来,要在一定范围内汇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基层党组织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学习,深化理论学习和教育,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七条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应当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位任务,制定学习计划,细化学习专题,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为党员讲党课时,应当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

第八条党校、行政学院和党性教育基地等教育培训阵地应当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教学内容,做好培训计划,开设不同类型的进修班、研讨班,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远程培训中心等应当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开辟专题专栏,推动党员、干部在线学习。

第九条党员、干部在集体学习的同时,应当结合岗位职责,突出学习重点,加强个人自学,原汁原味逐篇研读、悉心领会,重点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中央审定的学习教材。

第十条严格学风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通报等制度,构建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深入学习、持久学习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 广泛宣传阐释

第十一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重点、聚焦主题,细化方案、精心实施,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浓厚学习贯彻氛围。

第十二条市、县两级主要新闻媒体应当及时转载(播)中央、省主流媒体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稿件。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新闻网站首页和新闻客户端开设专题专栏,常态化刊播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动态,刊发学习体会文章,保持宣传报道的频率密度。

第十三条加强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宣传橱窗、文化长廊、阅报栏、墙板报、LED显示屏等宣传阵地,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公共文化设施阵地作用,配发学习读本,扩大学习教育面。

第十四条发挥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和基层宣讲员等各级各类宣讲队伍作用,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讲,持续开展“送理论进基层”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十五条加强典型宣传,围绕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中的新举措、新实践、新经验、新成效,挖掘推介一批学习贯彻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邀请中央、省主流媒体进行专题采访,及时展示合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事业的生动实践。

第十六条加强网络宣传,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合肥发布”上设置议题,制作发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图解、解读,增强学习效果。

第十七条创新宣传方式,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以新颖的视角、丰富多样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推出宣传报道,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第十八条加强理论研究,市委常委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和高校的优势,深入开展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阐释和解读。发挥合肥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导向作用,深化理论研讨和课题调研,每年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

第四章 坚决贯彻落实

第十九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用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深入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科学思路、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切实做到讲看齐、见行动。

第二十一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检查本地本部门工作实践,全面审视工作思路和目标路径,符合的就坚决贯彻、切实坚持,不符合的就坚决纠正、彻底摒弃。

第二十二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任务举措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压紧压实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确保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抓好建章立制,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政策制定和制度建设,及时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策化、制度化、法制化,以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四条充分依托省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信息化平台等有效载体,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以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推动党委(党组)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贯彻实施、跟踪问效等工作。

第五章 严格督查考核

第二十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的督查,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安排。

党委办公厅(室)应当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作为督查的核心任务,重点督查党委(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决策部署、任务举措的落实情况,督促指导、推动解决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十六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年度全面工作报告和年度党建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向上级党委全面客观报告学习贯彻情况。

第二十七条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色举措、取得成效和意见建议,通报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交流经验、启发思路。

第二十八条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把督查和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对学习贯彻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限期整改。

第六章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必须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摆上首要位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当好第一责任人,精心安排部署,强化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学习贯彻工作。

第三十条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市委巡察组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后,要对被巡察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并写入巡察报告。

第三十一条各级党委应当加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特点,联系不同群体党员的实际情况,把学习贯彻任务具体化、精准化。

第三十二条党委办公厅(室)应当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查促进职责,强化统筹调度,协助党委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党委组织、宣传等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学习贯彻工作有效衔接、协调推进。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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